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公告
来源: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2-19
作者:文山州退役军人就业网
浏览量: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公告
为不断推进消防灭火救援体系建设发展,提升全市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2〕201号)要求,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我市乡镇消防工作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现面向全州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无吸毒史。(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五)经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七)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工作性质体力劳动较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服从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调动(全市范围内),实行24小时消防救援队伍管理、驻勤工作制度。上岗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无休假。自用工之日起,单位与个人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分配至文山市14个乡镇。(一)工资根据《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进行发放,其组成部分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值班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工资+伙食补助+工龄工资,工作年限、岗位及个人现实表现逐年递增,岗前集训期工资每人每月1840元。(二)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三)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五)每年可以享受带薪休假:自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每月享受6天调休假。工作不满1年的,不享受探亲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享受10天探亲假(满1年后当年享受的探亲假天数按剩余月份占全年比例折算相应天数);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15天探亲假;工作满10年的,每年享受20天探亲休假。每月根据任务轻重适当安排周末调休1—4天,同时,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应聘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健康体检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5.不遵守使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或不服从使用单位相关管理;6.个人体能及业务技能考核不达标的(考核标准由消防大队提供);12.个人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称职或是全年累计三次以上考评为不称职的,作出辞退处理;13.每年实施末尾淘汰制(按照个人综合成绩排名淘汰);2.报名方式:本人持个人身份证直接到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进行报名或通过投递简历至QQ邮箱285824443报名;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常用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女士,0876—2150072;19987605450。3.提供资料:本人近期蓝底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原消防部队退役或部队退役证书复印件;1.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2.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如体检不合格,从体能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2)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单杆引体向上、100米,3000米跑为必考项目(最高60分),单杆引体向上及100米选考一项(最高40分),总成绩最高100分;(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反馈信息(确认通知及考号)参加体能测试;(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体能测试情况,按照实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3.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岗位表.docx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